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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请假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2-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我系学生管理制度,明确学生请假程序,促进我系学风、班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个人或家庭直系亲属的重大事件与正常教学安排发生时间冲突,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3、公假:因参加院、系开展的重大活动等,并经有关院、系领导证实后确实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二、请假程序:
1、下载请假单并填写,事由栏必须详细说明;
2、携本人证件,向相关老师请假,请假手续完毕后,到学工办上交请假回执联,否则视为无效请假;
3、审批完毕后,请根据请假内容自行复印请假单。若仅为课程请假,将请假单正联交班级纪律委员即可,若涉及到“三早一晚”活动请假和晚间不住校申请,请分别将请假单正联复印件交给自律委员会办公室(3号楼401)和寝室长。
4、请假学生应在批准的请假期限内按时回校,第一时间携本人证件到学工办办理销假手续,无特殊原因逾期销假者,按旷课处理。请病假者,销假时,还须带齐医疗证明,否则视为旷课。
三、批假权限说明
请假在 3天以内(含3天)的,先由班主任审批,班主任审批通过后,再向学工办申请;
请假 3天以上的,先由班主任审批,再由学工办审批,两者审批通过后向系书记或系主任申请;
四、注意事项
1、请假单一律到系网站上下载,学工办不提供请假单。
2 原则上不允许补假,如有突发紧急状况,请先致电班主任说明情况;经班主任同意后,再致电辅导员申请,进行口头请假;经辅导员同意后,电话致班级纪律委员备案。请假结束返校后须第一时间办理补假手续。事先无口头申请的请假,一律不予审批。
3、所有请假申请,必须获得家长的确认,否则一律不予审批。
4、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回家的同学,请根据放假时间,提前买好 往返车票,以类如买不到车票、在家中逗留时间太短等理由的请假申请,学工办一律不予审批。
5、学生因驾照考试、学习等理由的请假申请,学工办一律不予审批。
6、本制度于公布日起实施,请广大同学仔细阅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促进系部学风建设。
附件: 工商管理系学生请假单.doc    
工商管理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年 5 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