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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系“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11-03-26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商管理系“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为加强我系学生宿舍管理,增强学生个人修养和集体观念,提高文明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种类及时段
每月初按卫生检查结果及各方面综合评价,填制《工商管理系文明寝室评定细则评分表》,评出文明寝室和不合格寝室两类,学期末根据每月评比情况,评选出标兵寝室。
二、评比条件
(一)文明寝室
1.全寝室同学都能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2.寝室内有健全的轮流值日制度,寝室长认真负责,按时参加有关会议,较好地完成有关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3.每次卫生检查均达标。
(二)不合格寝室 (具备一项即可)
1.当月寝室同学有违纪行为被处以警告以上(包括警告)行政处分;且根据《工商管理系文明寝室评定细则》总成绩排末尾三名。
2.存在无故夜不归宿且不及时汇报者。
三、评比及奖惩办法
1.工商管理系自律委员会相关部门定期对寝室内卫生等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与评定。
2.每月根据实际检查结果评选出文明寝室、不合格寝室;每学期末根据本学期各月的综合评分,评定出本学期的标兵寝室、不合格寝室。对标兵寝室、文明寝室给予挂流动锦旗表扬,并作物质奖励;对不合格寝室给予通报批评。
3.对每学期末的评定结果,做为评比先进集体和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一学年有三次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在其它相关指标合格的情况下,自动转为该学年系级优秀学生干部。其寝室成员加相应德育分。
4.每学期两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班级不能参加该学期文明班级评比。
四、相关说明
    本暂行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工商管理系辅导员办公室,在日常实践工作中若需补充,将及时通知各班级、各寝室。
 
 
工商管理系
                                     二O一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