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学风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09-09-28 浏览次数:0 作者: 编辑:数字经贸学院 字体:[ ]
各系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学风建设,在全院学生干部队伍中形成“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为我院形成良好校风、学风作出贡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1、建立学习型学生干部队伍。学生干部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自觉把思想观念从“要我学”转变到“我要学”上来,主动学习,经常学习,在学习中陶冶情操,增长才干,始终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2、打造学习型学生组织。各级学生组织要高度重视并抓好本部门的学风建设,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生干部进行集中学习,鼓励支持学生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科技创新研究、职业技能比赛等,努力形成人人讲学习、天天讲学习的良好局面。
3、营造学习型氛围。全院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主动学习,勤奋学习,勤于思考,影响、带动学院良好校风、学风的进一步形成。
二、考核内容(附考核表)
1、对学生干部学风实行百分制考核。活动采取由院团委统一管理,各学生组织负责人结合实际,自行组织本学生组织干部、干事学习的方式开展活动。
2、组织纪律(30分):严格遵守学院课堂考勤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者要按照学院及系部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出现无故旷课现象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处分,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因无故旷课受到学院处分者,一律取消其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3、学习风气(50分):
(1)学习态度(30%):积极配合并参与“三早一晚”活动,以实际行动主动投身学院学风建设;
(2)学习效果(70%):
A.课程平均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需位于班级排名前60%;
B.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凡出现学习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后40%或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者,一律取消其学生干部任职资格。
4、素质拓展(20分):
(1)等级考试(30%):通过相应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
(2)职业技能(40%):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及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比赛、学术专业讲座;结合专业特点参与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培训与考核;
(3)创业创新(30%):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及学院组织的创业计划大赛及创新研究。
5、奖励附加分(10分):
学生干部参与职业技能比赛、创业计划比赛、创新创意研究等活动中获奖的,可根据获奖级别酌情予以加分。
三、考核方式
1、学生干部学风考核工作由院团委负责实施,每学期考核一次,各学生组织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数据统计。
2、各学生组织于每学期初将本部门上学期学风考评数据及学风建设活动情况报送院团委办公室。
3、学风考核结果为“好”、“中”、“差”三个等次。85分(含)以上为“好”,84分―7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四、结果运用
1、把学生干部学风考核情况作为考察和使用学生干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学风考核等级为“差”的学生干部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2、建立干部学风考核档案。并将学生干部个人学风学期的考核结果纳入各自档案内。
附件:1、 学生干部学风考核表
共青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学生干部学风考核表
指  标
相关说明
自我评定
组织评定
组织纪律(30分)
基准分:25
全勤加5分,每缺勤一次扣0.5分,有旷课现象者一律按0分计
 
 
学习风气(50分)
 
 
学习态度(30%)
基准分:12
1、大二:“三早一晚”活动出勤率达到60%及以上加3分;
2、大一:“三早一晚”活动出勤率达到90%及以上加3分;出勤率低于60%扣8分
 
 
学习效果(70%)
基准分:28
1、学习成绩排名列班级前15%加7分;列班级前30%加5分;列班级后40%扣10分;
2、有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一律按0分计
 
 
素质拓展(20分)
 
 
等级考试(30%)
基准分:4
通过英语或计算机相应等级考试各加2分
 
 
职业技能(40%)
基准分:6
参与职业技能比赛或学术讲座一次加0.5分
 
 
创业创新(30%)
基准分:4
参与创业计划大赛或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一次加0.5分
 
 
奖励附加分(10分)
 
 
职业技能比赛获奖
院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创业计划大赛获奖
院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创新研究项目立项
院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10分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一个职业资格证书加2分
 
 
总 分
 
 
学风考评等级:
85分(含)以上为“好”;84分―7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上一篇:下一篇: